“张师傅,你一定没有听过一句话,”职工董事张宏利刚一说完,李珞接话道,“‘自由,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改革也一样!不能一说改革就赞同。更不能说原先的制度办法就都是错的!”
“但是,”陶唐立即反击,“不改革是没有希望的。国家如此,企业也一样!与时俱进就是改革嘛。所以,张宏利同志的结论没有问题,这个,中央早有定论了嘛。”
李珞当然不会示弱,如果现在示弱举起降旗,接下来对营销体制变革的方案拿出来,反击的气势就形不成了,“这就涉及改革的定义了。如果认为对旧有的东西做改变就是改革,我认为肯定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或者是坏的!现在不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了,没有人能因为说错一句话就揪辫子打棍子戴帽子了!我对时下一句话是有看法的,什么叫用壮士断腕的决心去改革?如果改革顺应民意,用得着壮士断腕吗?”
“等等,”陶唐截断了李珞的话,“这句话准确的意思应当是这样的:要下大决心破除长时间形成的利益固化顽疾,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断腕!回到正题吧,我们今天研究公司的机构改革方案,我认为就是在破除阶层利益固化!标准是什么?或者说我们调整机构的目的是什么?是企业的根本利益!只要方案符合企业的根本利益,我们就应当赞成。反之,我们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反对!那么,什么是企业的根本利益?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什么?或许会有人说,公司的根本利益就是一把手的利益!不,我认为不是的。用比较庸俗的观点看,我就是红星公司的一把手,但机构压缩符合我个人的利益吗?我认为不符合。至少压缩机构会带来人事上的矛盾,拆庙总不如建庙嘛。那么,企业根本利益有没有一个标准呢?有的,程,机构设置的权力在董事会,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不是董事长说了算,而是少数服从多数。我这个董事长,只是一个召集人,只有一票的权力。既然我坐在这个位子上,我就要努力坐好这把椅子,我的办法就是尽量和稀泥,尽量综合大家的意见,但是,我有底线,如果超越我的底线,我就会坚定地推行我的办法。底线之内,就努力找到平衡点吧……综合大家的发,我说说我的意见。程的规定了,现在,陶唐竟然剥夺了大部分副总经理的表决权。但这又没有违反规定,的确,公司章程确实明确规定了公司机构的设置调整归董事会决定……
郭涛愕然间,赵庆民已经举起了手。跟着的是张宏利,然后是韩志勇。
其实到了现在,赞成票已经达三分之二了。即使江上云和李珞反对也无效了。两个人犹豫了一下,同时举起了手。
李珞不能不举手。因为刚才他发反对的是合并党群口四个现有机构,其核心当然是他变相“掌控”的组织部。现在陶唐的修正案尊重了他的意见,如果他再反对,就证实了他不是从工作出发,而是无原则地闹情绪了。
“嗯,全票通过。那就这么定了……”陶唐点点头,“吕主任,请你宣读方案的第二部分吧。”
吕绮刚才已经明白了陶唐为什么要把方案拆成不相关联的两部分了。显然,他不愿意看到整体方案被否决的情况出现(尽管那种可能不大),所以先将机关定下来。至于党群工作部,本来就不是陶唐的主意……赵庆民为什么会提出那个意见,吕绮现在也没有彻底搞明白……
方案的第二部分针对的是基层,主要是生产分厂。按照目前的产品板块,将除了负责工模具及非标制造的三个机加分厂(机加一、二、三分厂)和负责动力供应的动力公司保留外,其余的分厂划归四个分公司。但为了突出变速箱的地位,将负责变速箱产品的三个零部件分厂和一个总成分厂从车辆板块剥离出来,成立了专门的变速箱分公司。
如果单就成立四个分公司并不会引起多大争议。因为各分厂并未取消,只是“降格”了,只是上面多了个分公司管理而已。但四大分公司的组建,带来了公司管理体制的巨大变更。涉及营销、采购、人事以及财务管理诸多方面,这才是争议的核心所在。按照陶唐的设想,分公司成立后将逐步过渡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利润中心,分公司将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权,本部(指红星公司最高管理层)对于各生产分厂的管理权基本下放下去了,只负责管理四个分公司,而且还是以指标管理为主。这样,分公司就必须拥有自己的营销权了,从而带来了红星公司拥有极高地位的营销部的撤销……
吕绮的方案主要部分是对分公司成立后职权变化的解释,这部分她念的结结巴巴,用时一刻钟。
吕绮讲完后,会场一片寂静。主持会议的陶唐笑着说,“在座的绝大多数同志都看过这个方案了,也提了不少的意见。大家的意见我都看过了。成立四个拥有独立经营权的分公司是我的主意,为什么这样做,吕主任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但我还是想谈几句。”
陶唐喝了几口茶,“我来厂快九个月了。对于我们红星公司的总体判断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