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忽然喧嚣起来。朝笙有些疑惑:“拍卖会是开始了吗?”
唐颂低头看了下时间,意外道:“还有十五分钟。”
因为内疚一直陪着朝笙的侍者见二人好奇,便走了出去,很快又面带惊喜的进来,语气兴奋:“是来了大明星!”
慈善晚会邀请明星并不罕见,毕竟要在社交媒体上造势。
小姑娘挺爱追星,她眼睛发亮,开心道:“是宁望舒!就是在好莱坞很出名的那个华人演员!她居然回国参加这次晚会了!”
唐颂莫名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她向来敏感。
她望着朝笙出落得格外美艳动人的面庞,其实,如果细看,人们会发现她和宁望舒有一双同样潋滟的眼。
颜总,是为着这双眼睛吗?在签订完那个合约后,唐颂曾私下和何希文讨论过,最终两个人却什么都没明说。
小白想起原本的剧情线里朝笙的结局,紧张得不得了,碎碎念道:“现在好感度是70,白月光就出场了,真的没关系吗呜呜呜”
朝笙语调轻松地安慰自家的傻系统,还能笑着说:“去看看吧。”
天青色的鱼尾委地,她向外走去。
美貌向来是宁望舒的盛名,当她步入宴会厅,好像所有的光都落在了她身上。一袭白色长裙款款走出,裙摆的钻石璀璨如星,而她的每一步都摇曳生姿。
岁月对她格外优容,她在而立的年纪,依然如一朵开得夺目的辛夷花。
她的手停在鬓边,轻抚起乌黑微卷的发,宁望舒看向那个人群中冷淡从容的男子,笑道:“阿暮,好久不见。”
颜暮初怔住,如置梦中,那些禁锢着他的年岁忽然聚在一起,呼啸着席卷着他。
满座喧嚣。
万籁俱寂。
但他没有回头。
颜暮初仰起脸望向二层栏杆后的更衣室。华美的金色栏杆边上空无一人。他莫名的松了口气,从那股时间的洪流之中醒悟过来。
三十岁的时候,颜暮初已经开始对某些事情不再敏感。比如时间。
四年的相爱。
七年的分别。
直到这个人在他的记忆里都变得模糊,变成一个不具体的轮廓。
变成他开始一段错误的原因。
他以局外人的眼光去审视他过去这些年的荒谬,终于在这一刻极其清晰的意识到,他想要的答案,并不是宁望舒。
颜暮初回过神来,好在,是唐颂陪着朝笙,她做事情一向稳妥。
他的金丝雀聪明却又敏感,一心一意地爱着他,无论如何,她不会离他而去。
可得到这只雀鸟,本身就是以一种错误的方式。
他尚不知道朝笙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不知道她就在等待这一刻。
众人的目光紧紧跟随着宁望舒,有好事者隐隐露出兴奋的神情。
这场晚会还有许多记者受邀前来,他们没想到能知道这样的秘闻,又惊又喜,已经想好了明天早上头版的标题——蜚声中外的女明星,海市巨头企业的掌权人,两个过去从不曾听说有什么关联的人,居然是旧识。
人们又纷纷想起那个离去的同样美丽的年轻女孩,八卦者已经脑补出一部爱恨情仇了。
颜暮初看向宁望舒。
七年未曾再见,时间确实没能折损宁望舒分毫。
但他终于愿意承认,那七年的辗转反侧苦痛如织,也许,就在某一次朝笙望向他的时候,从他生命中彻底剥离了。
“宁小姐,你好。”
他礼貌的开口,声音平静——好像过去那么多年爱着的、荒谬地找一个替身的人并非是他。
宁望舒眼中隐隐露出失望的神情,她以为颜暮初会生气——或是惊喜,毕竟当年他们那样相爱,分开时她又是那样的决然。
但她并不是情绪流于表面的性格,从前是,现在也是。她的笑容是精心计算过的完美,声音温柔而从容:“七年未见,就这样和我生疏吗?”
她自然而然地走到了颜暮初的面前。
第31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13)
宁望舒自然而然地走到了颜暮初的面前。
回国之前,她也问过旧时朋友,听说颜暮初身边有了一个眉眼生得十分像她的女孩。在接到谢氏的邀请后,宁望舒揣测着颜暮初看重那个替身几分,特意盛装而来,但是并没有见到那个叫洛朝笙的女孩——想必,确实只是她的替代品而已,颜暮初并不如何上心。
思及此处,宁望舒的神情愈加柔和。哪怕颜暮初依然神情冷淡,也未曾生出过一点恼意。
她被眼前这个人一心一意爱过,深信这个人依然爱她。那些无伤大雅的冷淡也就不算什么了。
因为当初毕竟是她选择离开的。理想太可贵,抛弃爱情是否也不算可惜?等到功成名就,才发觉心里的那个人没变成蚊子血,反倒成了颗灼眼的朱砂痣了。
年轻的时候,宁望舒在颜暮初面前如何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