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欢自己,渴望更多的掌声和关注。
我不需要,我站在生活里,当别人提起奚粤,觉得我是个不错的人,觉得我很好,就够了。
如果一定要说,生活似舞台,那我不想当主角,我想做好小小的配角,就很好了。
回到束河古镇已经是下午,奚粤回到房间把窗帘一拉,准备补觉了。
迟肖亦步亦趋跟进来,把门锁上了。
“我累了,”奚粤头发散开,捶捶肩膀,钻进被子里,“我想睡一会儿,暂时不用服务。”
迟肖笑了,厚着脸皮也钻进奚粤的被子,在她身后伸出胳膊,让她枕着,然后再把人整个捞进怀里,紧紧的,就像是一只花蛤合上了它的壳。
“行,晚上再说,先睡觉。”
这一觉,睡眠质量很高。
因为昨晚没睡够,再加上爬山累了大半天,奚粤几乎是一闭上眼,就瞬间昏迷。
下午时分,阳光变得粘稠,顺着窗子进来,如有实质地浸入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木头装潢的每一道缝隙都好像是被阳光撑开了,松动了筋骨。
奚粤在梦里偶尔会听到一些风声,楼上的脚步声,床和椅子挪动的声音,低低模糊的说话声等到傍晚,天要黑下去了,就有多了些从古镇四面八方传来的音乐声,和热闹的呼喊
迟肖比她醒得早,按掉了她设置的闹钟,用另一种方式磨她起床
奚粤感觉到他搭在她腰上的那只手,手臂活了起来。骨骼明显的腕骨,指节,找到了衣摆缝隙,然后一点点探上来,找到她,揉着她。
奚粤还没清醒,闭着眼睛皱眉说别别别,勒着了。
“帮我解开。”
她看不见,在她身后,迟肖竟还脸红了,从脸颊红到脖子,也不知是被子里太热闷得还是怎么着,一边笑一边研究:“这怎么解啊?”
哦。

